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01-09 06:06:00 - 四川日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以下事项: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买受人名称: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止转让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债权余额,截止日到本公告日的本息及其他债权如有变动以实际金额为准。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3.本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借款合同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金额为准。

5.以上公告相关内容与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该协议内容为准。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