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市公开曝光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朔州市应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美在任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局长期间,三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折合共计1.5万元。此外,张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张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朔州市右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股原股长孟虎成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10月,孟虎成在任右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期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0.76万余元,并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此外,孟虎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孟虎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朔州市怀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进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李进元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4万余元。此外,李进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李进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朔州市山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茂武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旅游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林茂武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土特产等礼品;2017年8月,林茂武带队外出考察期间,违规绕道武当山旅游,并由随行的企业负责人支付相关费用0.7万元,考察结束后,林茂武安排他人签订虚假考察租车协议,违规报销考察费用0.63万元。此外,林茂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林茂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三家店村村委主任王文违规操办“圆锁宴”问题。2021年12月,王文为其子操办“圆锁宴”,事前未向乡党委报告,违规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1.25万元。2022年6月,王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大同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原主任杨晓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21年2月,杨晓芳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8.75万元。此外,杨晓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杨晓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大同市广灵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海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9年,王海新在没有发放依据的情况下,自立名目,多次违规给联社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发放津补贴,其中王海新个人领取8.77万元;2015年至2021年,王海新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此外,王海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海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大同市煤炭物资转运站原经理杨惠珍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杨惠珍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0.65万元。此外,杨惠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杨惠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白新泉操办其女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9月,白新泉操办其女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37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85万元。2021年12月,白新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坚定不移、持之以恒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吕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吕梁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至2020年,王建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万余元;2013年至2017年,王建军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办理私事;2013年至2018年,王建军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配备办公用房的情况下,又擅自长期占用本单位一处套间供其休息使用。此外,王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王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
2.吕梁市离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负责人李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李建军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等礼品和购物卡,折合共计3.52万元。此外,李建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李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吕梁市柳林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原院长刘金文借机敛财、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金文在为其子女操办婚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8万元;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刘金文多次安排县医院司机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并以支付司机绩效工资的形式违规报销相关费用1万余元。此外,刘金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刘金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吕梁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永太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梁永太在任吕梁市原粮食局副局长期间,在分管“粮安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中,先后多次违规接受招标代理商宴请,并收受其现金和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1.4万元;2013年1月,梁永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本人应承担的餐饮费0.28万元,以公车装潢名义在下属单位报销。此外,梁永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梁永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