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七周年

2023-01-09 14:34:26 - 市场资讯

2023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七周年。恐怖主义严重威胁世界和平和发展,是全人类的公敌。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众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二、恐怖活动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三、 公民发现可能发生恐怖活动的线索情况后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另外根据《中卫市公安局公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线索等级、实际效用确定最高奖励数额为二十万元。

四、我想向公安机关报告一些可能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可是我担心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会遭到威胁,我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