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处 “无名之辈”入选重要栖息地名录,意味着什么?

2024-01-09 15:00:3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首批789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了82.36%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种类。

记者注意到,《名录》中,绝大多数栖息地的“现有主要保护形式”一栏,注明了其所属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具体名称,另有14处“无名之辈”,这一栏内容为空白。也就是说,它们此前并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14处 “无名之辈”入选重要栖息地名录,意味着什么?

此次入选的北京昌平沙河水库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现有主要保护形式”一栏为空白。

那么,入选《名录》对这些“无名之辈”而言有什么重要意义?其保护力度是否会因此大大提升?对此,记者独家专访自然之友法律团队负责人何艺妮、猫盟CFCA创始人宋大昭进行解读。

有意义:“无名之辈”入选,如抓住了救命稻草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宋大昭认为,重要栖息地的设立初衷,更聚焦于物种保护,以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作为重要考量。例如,在山西,很多保护区里都有野生豹,一只豹的活动范围就可能达到三四百平方公里,而自然保护区面积通常仅为二三百平方公里。但在自然保护区之外,野生豹显然也需要得到保护。“因此,重要栖息地的划定,是对传统保护地的补充,是一个显著的进步。”宋大昭说。

那么,入选名录的栖息地将得到哪些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

“‘无名之辈’入选《名录》,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何艺妮认为,许多物种栖息地由于碎片化、面积小等原因,未被划定为自然保护地,在保护实践中,严重缺乏保护所需的人员和经费等保障。例如,此次入选《名录》的“北京昌平沙河水库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是多种迁徙候鸟的重要栖息地,包括中华秋沙鸭、遗鸥、东方白鹳、卷羽鹈鹕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其生态价值极高,却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未得到严格有效的保护。“所以,我们对于‘无名之辈’入选《名录》抱有极大的期待,希望入《名录》能严格保护不在自然保护地范畴内的栖息地。”何艺妮说。

待探索:专家期待出台进一步保护举措

采访中,专家们不约而同地表示,希望出台更进一步的保护举措,细化具体要求。

何艺妮希望,将“无名之辈”的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具体项目选址选线相衔接,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要求,尽可能保护栖息地的原本状态。“在原本是栖息地的区域规划开发建设,是当下栖息地面临的巨大威胁。”何艺妮说,许多栖息地生态脆弱,任何改变栖息地原本状态的开发利用行为,都有可能对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不利影响。一旦遭到破坏,结果往往不可逆,即便事后开展生态修复,已经受损的当地生物多样性或消失的野生动物也未必能恢复如初。

“所以,如果要占用栖息地或改变其原有用途,一定要充分考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并优先采取避让措施。”何艺妮说。

宋大昭也认为:“入选《名录》后,如果要在栖息地‘上项目’,环评必须更严格。”他建议,严控开发规模和种类,同时,在传统的环评流程外,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二次评估、把关,做到“双保险”。

在专家们看来,对“无名之辈”的后续管理,有很大的探索空间,也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传统自然保护地中的人为开发活动少、人为干扰度低,但新入选《名录》的“无名之辈”中,不乏本地居民生产生活,他们从事着农业、渔业等生产。

“我们不能要求‘无名之辈’入选后,在这片地界上就什么都不许干了,那样也会极大影响未来各地的申报积极性,反而不利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宋大昭建议,探索共存式保护管理,让人与动物在这片栖息地共存,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打扰,同时保障居民的生存权利。

何艺妮还建议,要加强定期巡护、监测等保护措施。巡护,有助于减少人为破坏、盗猎等现象的发生;监测,则有助于了解物种变化和威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例如,受气候变化影响,鄱阳湖某保护区水域时旱时涝,原本供迁徙水鸟食用的植物因灾受损,当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基于长期科学监测,预测到食物减少对水鸟能量补给的风险,及时应对,出资“买下”周边部分农田的农作物,让农作物留在地里,供迁徙水鸟觅食以渡过危机。

避误区:“不在《名录》内的不保护”思想要不得

针对《名录》的制定和执行,专家们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首先,要避免认为“不在《名录》里的栖息地就可以不严格保护了”。何艺妮说,现实中,一些栖息地也有很高的生态价值,但暂未入选《名录》,还有一些栖息地,受限于当下的发现,人们暂未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各方在栖息地保护的工作中,千万不要误以为,《名录》内的严格保护,《名录》外的就可以不管不顾。”

其次,《名录》更新要及时。“绝不能十几年更新一次。”宋大昭建议,每年更新一次,“有合适的就划进去几个。”

第三,拓宽渠道,保障公众有效参与《名录》更新与栖息地保护。何艺妮说:“许多一线的科研人员和保护人员常年在野外活动,哪里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他们‘门儿清’,是《名录》更新与栖息地保护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相关法规也赋予了公众这项建议权利。《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条件的自然区域,可以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书面建议将该区域列入《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办法》还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收到上述建议后,应当依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所在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科学评估论证,对所建议区域是否列入《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作出判定,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反馈。对经评估论证确有必要列入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发布。

“希望让这个窗口永久性开放,让大家持续提出建议。”宋大昭说。

何艺妮则建议,明确告知公众可提交建议的具体渠道,如邮箱地址、网络平台等,让相关举措落实落地。

“本次入选的‘无名之辈’占比虽然不足2%,却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无名之辈’入选《名录》。”何艺妮说。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