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小区拿出200万元给业主发红包,为什么分红的总是 "别人家的小区"?

2023-11-09 10:24:24 - 中国宁波网

转自:中国宁波网

近日,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从2020年至2022年的公共收益中拿出200.81万元用于分红,每户业主可分到226元至1996元不等的红包。引起全网羡慕。

宁波一小区拿出200万元给业主发红包,为什么分红的总是 "别人家的小区"?

大家在表示羡慕的同时,也纷纷提出疑问:小区分红的资金来自哪里?我家小区也能分红吗?

网友热议

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记者了解到,紫郡小区这次分红中,2415户住宅及88户商铺(正常缴纳年度物业费、日常维修费、车位管理费的业主,但不包括2023年1月1日以后搬入小区的业主),按单年度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含日常维修金、车位管理费、公共能耗费等其他费用)计算分红金额,业主们可分到226元至1996元不等的红包。

11月4日是该小区分红的第一天,现场举行了喜庆的分红仪式。

紫郡小区在2008年前后交付,有连体别墅、花园洋房、多层、小高层、高层等61幢楼房,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物业自治管理。今年8月份,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在不影响小区长期发展的情况下,从2020年至2022年的公共收益中拿出200.81万元用于分红。

宁波一小区拿出200万元给业主发红包,为什么分红的总是 "别人家的小区"?

报道一出,全国网友纷纷留言表示羡慕,紫郡小区也瞬间“出圈”。

“心如止水”:幸福感满满。

“飞羽醉春风”:为什么是别人家的小区?

“若亦涵宝贝”:真羡慕,啥时候轮到我们小区啊?啥福利都没见到……

“宁波老吴”:这样的分红,我们也很期待。

……

记者走访

10年前宁波就有小区给业主发红包

小区给业主分红的例子,就全国范围来看虽不多,但也不是新鲜事。

早在2013年初,海曙区白云街道的联南小区就给业主发过红包——每户分到一张价值100元的超市购物卡。当时,宁波媒体对此进行了详细报道,一度引起轰动。

据了解,联南小区建造于20世纪90年代初,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以上,现有居民和商户2270多户。当年在留存100余万元备用金的情况下,小区拿出部分公共收益给业主发超市卡。

11月6日,记者联系上联南社区党委书记周玲利,了解到联南小区的福利还在继续。

“紫郡小区分红的新闻我也看到了,其实我们联南小区这几年也在给业主派发红包。”周玲利介绍说,前几年红包福利一度中断,2020年又续上了,每户可以领到价值200元的超市购物卡。今年小区决定改发现金红包,每户300元,从11月1日开始派发,已经有不少业主领了红包。

目前联南小区收取的住宅综合服务费为0.25元每月每平方米。

“有些业主房子面积小,只有30多平方米,一年只需缴纳100元左右的物业费,红包一发,扣除物业费,还能赚将近200元。我们小区的物业费缴纳率约为90%,这在老小区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周玲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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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音

公共收益应当定期公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是联南小区还是紫郡小区,发红包的资金都来源于小区公共收益。据紫郡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杨善福介绍,该小区的公共收益来源于小区的店铺出租、公共停车、广告收入、场地租用等。

那么,小区的哪些收益是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泽峰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共收益是利用小区公用部位或公用场所进行经营所得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停车位收入、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公共配套活动场地经营收入等。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小区的公共收益由业主大会(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来决定如何使用,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还可以用于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张泽峰表示,《民法典》颁布后,我国的物业相关法律更系统、更明确。

公共收益应当定期公示,根据不同地方物业管理条例或者业主约定,一般是半年公示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如果发现物业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利用公共部分对外出租或经营,业主可向当地相关房管行政部门反映和投诉,相关部门查证、查实之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物业公司擅自挪用或存在侵占公共收益情况,全体业主可提起行政投诉,还可通过法院起诉请求返还这部分收益,并赔偿相应损失。

业内人士

小区分红应谨慎

小区拿出部分公共收益进行分红,业主拍手叫好的多,但也有业内人士对此持谨慎态度。

海曙区三江红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理事长、东南智库社区研究院导师严向红女士,对紫郡小区这次分红的情况非常熟悉。

“分红的本意是好的,想让业主们享受自治物业的成果,引导更多的业主来关心、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是,从小区的长期发展来看,我个人并不提倡分红。因为随着小区的老化,用于公共建设的费用将越来越多,如电梯更换、外墙维修、小区道路修建等。”严向红表示,小区公共收益相当于人的养老金,要有一定的积累,才能保证良性发展,给业主提供一如既往的物业服务和较好的环境品质。

物业主管部门的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提倡分红:“在保持一定的物业服务品质的情况下,小区越老,所需费用越高。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给业主分红很容易,可如果小区公共建设需要用钱,向业主收钱就很困难。”

另据记者了解,其实紫郡小区对于这次分红也经过了慎重考虑。杨善福在接受采访时划了重点:“分红,首先要考虑的是会不会影响小区长期发展。每个小区的情况不一样,是否选择分红,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宁波晚报记者贺艳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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