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强占邻居800平方米屋顶花园十年?本人回应:房产是儿子的……

2023-11-09 20:26:19 - 北京青年报

11月8日,站在四楼阳台上,看着眼前近千平方米的屋顶花园,赖先生很是无奈。

十年前,赖先生购买此处房产时,合同里明确他是四楼984平方米的屋顶花园使用者。房屋闲置了多年以后,赖先生准备装修时发现,花园已被隔壁楼栋业主占用,自家阳台旁也被安装了一排铁栅栏。

“对方称自己是税务局副局长,不愿意搬走。”赖先生表示,开发商、社区等多次介入参与协商,对方都拒绝搬离。

8日下午,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上面提到的那个副局长回应称,使用屋顶花园的房屋所有人是他儿子,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

副局长强占邻居800平方米屋顶花园十年?本人回应:房产是儿子的……

800平方米的屋顶花园

被别人种了绿植、蔬菜

赖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位于四川遂宁河东新区东城一品小区,2013年3月,他贷款购买了小区A区四楼一处房产。选择这里,也是为了近1000平方米的屋顶花园。

“当时房价在1500元每平方米左右,我花了2400多元每平方米买的这个房子,就是因为屋顶花园够大。”11月8日下午,赖先生在阳台上讲述着自己的经历,他身旁一排超过1.5米高的铁栅栏,将他和原本属于自己使用的屋顶花园隔离开来,“购房后闲置了近9年,2022年开始装修时,我发现屋顶花园超过800平方米的面积,被隔壁楼栋业主强占了。”

赖先生提供的购房借款合同上,附有一张房屋面积平面图。图片显示,他所购买的2号K型房屋,拥有的屋顶花园分为两块,面积约为984.77(689.87+294.9)平方米,盖有开发商公司的章。

副局长强占邻居800平方米屋顶花园十年?本人回应:房产是儿子的……

目前,该花园已被隔壁楼栋业主用铁栅栏围住,并独自使用。从高楼层处看过去,可以发现花园被分成了多块区域,上面有植物、绿地以及菜地。

副局长强占邻居800平方米屋顶花园十年?本人回应:房产是儿子的……

发现花园被占后,赖先生多次与涉事业主沟通,均未达成一致。“对方就强硬表态不搬走,说他们才是实际使用者。”赖先生说,自己拿出开发商的盖章文件与对方对峙也没用,“他们拿不出依据,也不接受调解,就是不搬。”

开发商:唯一使用者为赖先生

建议走司法途径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楼盘开发商,四川省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闫姓负责人证实了赖先生的说法。

“屋顶花园不是公摊面积,业主仅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唯一的,合同上都会明确标注花园使用面积以及实际使用人,同一处花园不会交由其他业主使用。”闫先生表示,在规划以及后期售房过程中,都是经过勘测和调配的,根据赖先生提供的合同,可以证明本处花园仅属于他个人使用,其他业主无权使用。

闫先生说,他们曾参与过调解,但对方并不同意(搬走),“建议赖先生走司法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了开发商,赖先生也曾前往当地社区、住建局、城管局等寻求帮助,可都未能如愿。“我们多次参与处置此事,但这户业主就是不接受调解,我们也没有更多的执法手段和权力来处理,打官司最有效果。”闫先生表示。

税务局副局长曾某:

屋顶花园房产系儿子所有

在协商过程中,赖先生透露,占据屋顶花园的房屋所有人为曾先生,但实际居住人是其父亲曾某,对方曾表示,曾某系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领导,并不担心赖先生找相关部门协商。

公开资料显示,曾某系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对于赖先生的说法,曾某却予以否认,曾某表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与所有人是他儿子,对于此次纠纷他有所耳闻,但具体如何并不知情。“我也给他(曾先生)说过,找开发商一起多方协商,都拿出依据来解决这个事情。”曾某说。

11月8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曾先生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若证据属实

赖先生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如果赖先生有相应证据证明其对屋顶花园具有使用权,在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赖先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在案证据确定其对该屋顶花园具有使用权,这样他便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维护自身利益。

林小明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无论职务高低,都应该尊重法院的判决,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再三协商均无果,对赖先生来说,按照法律程序维护和救济自身权益是最佳也最应该的途径。

来源|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责任编辑:刘万里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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