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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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工作会议召开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玉波
11月7日,内蒙古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张韶春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么永波主持会议。
张韶春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的九个部分27条举措,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在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中发挥好产业工人的重要作用。要着眼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上好中国工人大思政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要着眼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引导产业工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要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产业工人教育培养,畅通发展通道,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切实增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实效。要着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
会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自治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慧宇通报近年来全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围绕落实《意见》发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元宝山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同志及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工匠学院)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