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不扣个税,企业有罚款风险,员工个人有无税务风险?

2024-02-09 06:30:42 - 中国会计视野网

请问

老师,我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的时候,从来都不扣个税,企业有罚款风险,请问员工个人有无税务风险?

答复

风险一、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面存在不得扣除的风险。

风险二、对于支付方企业来讲,由于未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存在税务机关按照税款的0.5倍-3倍的罚款。

风险三、对于取得工资的个人来讲,企业未扣缴个税,则需要个人应在年终后的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汇算清缴办理自行申报。

(1)个人如果不按时汇算清缴并自行申报的,存在滞纳金。

(2)如果经过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个人拒不履行纳税申报的,就会涉嫌偷税,会有滞纳金+补缴税款+罚款的风险。

提醒一:

员工和公司未履行个税义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追缴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

公司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员工不得拒绝。员工拒绝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由税务机关直接向员工追缴税款、滞纳金。

提醒二:

工资发放的个税不仅仅是员工个人的事情,更是支付单位的事情。支付单位未履行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义务人,税局应向纳税人追缴应缴未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即便是个别员工不愿意缴纳个税,企业也要依法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否则面临税务罚款的风险。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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