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全力守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2024-02-09 10:12:1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4年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近期,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价格巡查检查,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江西九江全力守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执法人员聚焦商场超市、餐饮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重点查看商品标价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假标价、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引导经营者切实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做到诚实信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并进行行政指导,确保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相关要求。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4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优良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履行义务

各有关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各有关经营单位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二)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四)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有关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如有违法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供稿: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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