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刺客?女子购74平米房仅得40平,开发商称相差35平米属正常情况
转自:央视网公众号
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
房屋建筑面积为73.96平方米
可实际上
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
加上厨房和卫生间
套内面积只有40平方米左右
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
这是咋回事?
购74平米房屋套内仅40平
河北衡水的郑女士称
2020年8月
她在安居客App上
看中了河北霸州市华山家园一套房产
随后
她通过安居客App
联系到了房产中介曹某
曹某称这套房已经没有了
推荐了杨芬港镇万和新城的一套房产
郑女士说
曹某当时表示万和新城是新民居性质
无法办理房产证
因为价格低廉
且靠近天津
郑女士最终选择了这套住房
此后
郑女士再次来到新买的房子发现
房子大约宽3米、长12米
加上厨房和卫生间
套内面积约为40平方米
与购房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
“我买的房屋公摊面积约为46%,
远超楼市常见的公摊系数,
而且购房合同也没有对公摊的具体项目、
面积大小等进行说明”。
2021年5月
郑女士再次前往万和新城时发现
楼外墙标注了“拆”字
“这房子没有房本,
万一被拆了,
我这21万就打水漂了。”
企业回应:
相差35平米属正常情况
就郑女士反映的问题
涉事房产中介曹某称
自己的客户都是在对房屋实际面积知情的情况下
才会签订购买合同
曹某表示
会查询相关订单再回复
2月28日
郑女士联系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王某
郑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
王某称
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摊面积
属于正常情况
并表示售后问题需要找开发商
3月2日
涉及此事的安居客专员称
将配合用户维权
律师:
开发商涉嫌侵权
对此事
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紫东表示
购房合同应当注明建筑面积
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按套(单元)计价
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
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徐紫东律师认为
本案中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公摊的
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等
则侵犯了郑女士的知情权
(原标题:“公摊”刺客?女子购74平米房仅得4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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