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上接C22版)

2022-04-09 02:40:03 - 证券日报之声

(上接C22版)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

拟将《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拟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拟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拟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其他各条序号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制度》

拟将《信息披露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八、《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拟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以下标粗部分字体系修订或新增部分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04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6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03月3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04月0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现编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审议。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382,971.1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29,910,973.0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991,097.31元后,加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486,514,237.88元,扣除2021年分配的现金股利54,24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7,666,111.72元。

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0,606,0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94,848.06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80万元人民币,并确定其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80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监事2021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并拟定2022年公司监事的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会议审议的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监事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发挥监事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2022年有发生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2021 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合计23,714,734.57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618,182.70元,存货跌价准备2,964,531.37元。本次计提影响2021年度利润-5,556,358.78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无减值,故均未计提减值。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实。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毛国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600份予以注销。

因公司2020年权益分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由134.67元调整为134.33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195,120份期权的行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2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4元。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6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500.00万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460.00万元,已于2020年01月21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10.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949.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6号验资报告。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0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2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新股。

公司实际向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等14位认购人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06,06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30.0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49,999.98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2,200.00万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7,799.98万元,已于2021年11月03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04.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695.0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624,171.98元。

注2: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959,720,747.44 元,其中159,720,747.44元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资金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01月23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06月29日,子公司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之)与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IGBT模块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1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6日,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微电子)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95,167,810.4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959,720,747.44 元,其中159,720,747.44元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资金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资金置换。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0年06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148.0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13号)。

上述代垫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088.3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711号)。

上述代垫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资金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0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06月2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07月0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724.40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作出新的决议前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0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期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为27,235,666.5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04月08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新能源汽车用IGBT模块扩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100.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资金。

附表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高压特色工艺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Si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功率半导体模块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本期投入金额均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资金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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