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东莞市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

2024-04-09 16:03:3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东莞市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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