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交停车费,但得知道交给谁?”
前日,家住铁西区沈铁十二路小区的业主张女士向“辽沈帮帮帮”反映,小区新进驻的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交纳停车费,5月4日开始,50多位未交费的业主无法开车回家,多次报警后仍未能解决,“我可以交停车费,但必须让我知道我把费用交给谁了?到现在我也未看到物业拿出来任何授权收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者协议,没有业主委员会授权就是违法收费!我们担心交完这笔钱后,物业中途撤出了怎么办?”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沈铁十二路小区,看到院内停车位上面有不同字体写的车牌号码。业主张女士称,院内共有168个车位,多年来都是免费停车,秩序井然。之前管理小区的是中城物业,其间也有收取停车费的想法,但都没有成功,去年秋旧物业撤出,小区被弃管。今年2月来了一家叫聚丰物业的公司进驻小区,4月22日,物业贴出来一份《通知》,开始收取停车费,标准为每年1200元。
许多业主担心没有位置停车,也就把费用交了,但收据上盖的是“辽宁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现金章。有业主开始不解,“我们的车费到底是交给了中城物业还是聚丰物业?”
而物业方向业主们出示了一份叫“聚合丰”的营业执照,“聚合丰与聚丰的名字也对不上,我本来还想交钱,这下彻底被弄迷糊了。”
未交费的业主有50多人,车辆无法进入园区,只能停在院外的小巷中,大家多次追问聚丰物业,物业方未向业主出示相关部门的授权、物业合同等材料,“我们给街道和社区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新物业未备案。我们找到了铁西区小区办,他们正在约谈物业,要求其停止收费。”
业主们问道,“我们回自己家,却被一些来路不明的人给拦住了,他们有权这么做吗?”
物业马经理说:“谁说我们没有手续的,我们有政府、铁路和中城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我们聚丰物业就是中城公司下面的一个营业部,懂了不,现在已经没有空余车位了。”
物业马经理称,南十二路小区是2003年之前建设的,业主房产证上的面积没有公摊,园区内的停车位也就不在公摊面积之内,“不交停车费就不能进园区。”
记者看到了马经理所言的合法手续的复印材料,包括中城公司的营业执照、2018年的一份政府工作纪要和“三供一业”协议,但记者提出拍照及获取电子版材料的请求均遭到拒绝。马经理未能证明聚丰物业和中城的关系,“想要正式采访,等我们领导会给你打电话,但领导的电话不能给你。”
清乐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十二路小区共有7栋楼,中城物业撤出后,聚丰物业接手了小区的物业管理,“现在小区正在进行组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此前,工人村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曾和业主一起找到过物业,提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收取停车费必须要有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要求物业方出示相关委托的证明,但物业方称会向领导反映此事。
“辽沈帮帮帮”认为,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按照约定收取合理的费用本无可厚非,聚丰公司应该向业主出示相应的收费依据及合法的授权手续,以回应业主的质疑。
到记者发稿时止,记者未收到聚丰公司领导打来的电话,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辽沈晚报记者金国建
责任编辑:张雁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