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疏浚挖出古钱币引居民聚集“挖宝”?官方回应

2022-05-09 23:30:00 - 媒体滚动

据开封发布消息5月8日以来,“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一事在网络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究竟有没有沉船?有没有古钱币?5月9日上午,记者专程采访了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

河道疏浚挖出古钱币引居民聚集“挖宝”?官方回应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9日上午,我们受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派,专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就“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情况,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据悉,此次事件地点位于尉氏县水坡乡牛集村西北贾鲁河西岸,考古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走访得知为河南省水利工程部门负责该段河道疏浚工作,附近群众在堆放于岸边的河底淤泥中偶然发现有民国时期铜币,该消息经网络扩散后吸引了大批群众前往该地点挖掘搜寻铜币。5月8日下午,当地公安及文物部门得知该消息后已经立即封锁该区域并疏散了该地点聚集的群众,同时追缴了若干民国时期铜币。

“我们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可见堆积于岸边的大量灰泥以及铁掀、铁耙挖掘痕迹,灰泥内包含有少量树根等杂物,但不见网络流传的大量古钱币、沉船或船体构件。”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河道内清淤工作已结束并通水,不具备开展进一步考古勘探或发掘工作的条件。经实地走访以及对追缴铜币的鉴定可知,灰泥内确实存在少量民国时期的钱币,网络上所流传的“贾鲁河尉氏段出现古沉船及大量古钱币”存在夸大事实的情况。

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不得私自发掘,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以后的工作中,文物部门还应加强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单位及当地群众文物保护意识,避免出现哄抢、盗挖文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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