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园广场步行街拟全天禁行电动车 市民有赞有弹

2023-06-09 06:54:00 - 羊城晚报金羊网

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柳卓楠

日前,《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广州人大官网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违反此规定者,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者会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行电动自行车

意见稿中指出,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

意见稿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园林部门或者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州市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年内被园林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依照《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规定,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信用档案。

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人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通知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公共休闲区全天禁止机动车进入

意见稿中指出,各区中心城区江河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堤岸等公共休闲区和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全天禁止机动车进入,休闲高峰时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休闲高峰时段由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在公共休闲场地周围设置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在公共休闲场地周围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

各方声音

受访市民:

赞:规定很好,禁行很有必要!

弹:公园很大,禁骑很不方便!

6月8日,记者在广州街头随机采访多位市民,了解他们的看法。

“我觉得这个规定很好,很有必要!”市民林小姐表示,当前广州电动车数量庞大,很多车辆存在逆行、超速、占道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在公共休闲场所有较多老人小孩,如果电动车等在此区域快速行驶,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问题。

“大家来到公共休闲场所,就是想要安全放心地散步和游玩。所以我觉得这个规定很好,让大家都能在该放松的区域,好好享受放松的时间。”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

市民何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我觉得可能会造成一些不便。有的公园面积很大,从一个门到另一个门要走很远,如果骑单车会更方便。在临江休闲带骑行是很放松舒服的,也是城市里的一道风景线。希望可以细化一下禁行的时间和区域,或者划分清楚人行道和车行道,会更加科学便民。”

广州市人大代表梁丽珍:

禁行是必要的安全举措

各政府部门权责要清晰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剧院副总经理梁丽珍长期关注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电动车管理等问题。去年以来,她多次参与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座谈会、调研活动,并多次到临江大道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梁丽珍指出,此次意见稿的诸多内容都十分契合广州实际,她表示非常赞同。“在公共休闲场所,很多人处于非常放松的状态,不会紧绷着神经去关注周边的情况。如果电动车、自行车在此区域行驶,会造成很多安全隐患。所以禁行是必要的安全举措。”

“监管也是重中之重,园林、住建、交警等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要清晰,不能互相推脱责任,要各司其职,协同管理。”梁丽珍说。

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

场地、禁行范围待细化

公园禁行自行车需商榷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谭国戬认为,此管理规定整体上是有正面指导意义的,具有实操性。但其中有一些细节需要细化明晰,如区域的划分和自行车的管理。

“公园、广场、步行街,这是三个全天禁行的区域。公园和步行街有明确的定义,但广场的概念还是比较模糊。哪些属于广场?广场有大有小,禁行范围在哪里?这个还有待细化。”谭国戬说。

此外,公园禁止自行车进入是否太苛刻?谭国戬认为:“一方面,在公园骑行可以锻炼身体,也是一道景观。另一方面,自行车的速度相对慢,冲撞造成的危害程度相比电动车、机动车而言会低很多。”谭国戬建议,公园可以设置相应的自行车道,并做好自行车骑行指引和配套措施,细化自行车的行驶管理范围。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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