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4-06-09 09:35:57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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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6日消息,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因在车站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4月9日,经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晋市生态环保委办函【2024】47号)转办称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车站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详述。

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规行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对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临汾市鸿长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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