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大才百货店被罚款72.5元

2024-06-09 09:20:58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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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6日消息,广州市荔湾区大才百货店因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州市荔湾区烟草专卖局处以罚款和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荔湾区大才百货店销售了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红双喜(软南洋)4条,并未经过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都被一一列举在案。

广州市荔湾区大才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以及《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构成了销售无标志卷烟的违规行为。被没收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红双喜(软南洋)4条,并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的进货总额1450元的5%罚款人民币72.5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荔湾区大才百货店被罚款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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