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金齐祥工贸有限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2024-06-09 09:35:57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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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6日消息,晋城市金齐祥工贸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2024年4月15日,经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晋市生态环保委办函【2024】49号)转办称晋城市金齐祥工贸有限公司在世纪佳苑钟家庄城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B地块2-1#、2-2#楼工程中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情况进行了详细。

晋城市金齐祥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做出了责令立即改正和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晋城市金齐祥工贸有限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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