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啥时候怎么变得这么不谦卑了?
来源:YOUNG财经
华为的声明看起来又怪又傲娇。
作者|孙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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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华为和一名管理学教授陈春花掐起来了。
傲娇的华为、难堪的陈春花
与万恶的自媒体
7月6日上午,华为公共及政府事务部在华为内部论坛心声社区发表一则声明。在声明中,华为方面称:‘近期网络上有1万多篇夸大、演绎陈春花教授对华为的解读、评论,反复炒作,基本为不实信息,我们收到不实问询,所以正式声明: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华为不了解她,她也不可能了解华为’。
6日下午,陈春花也发表了个人回应。当我听说她发回应时,以为她是要起诉华为。事实并非如此,她的声明是:1、这些文章不是我写的。2、华为仅为我的学术研究案例之一。3、我将聘请律师就此类侵权行为追究责任。
矛头开始指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自媒体’。在网上随便一检索,就能发现存在诸如‘华为军师陈春花’、‘华为海军司令陈春花’、‘任正非不顾华为高管的反对,坚持自己驾车接北大女教授陈春花’、‘任正非亲自开车接陈春花,却遭对方直言:你的企业马上面临亏损’等内容。
6日晚间,盗版书商浮出水面。当当喊话字节跳动,‘字节跳动以及尊敬的张一鸣董事长:你们不好!’不好的原因是自媒体将一两篇文章反复杜撰成不同版本,冠以抢眼球、甚至庸俗的标题,在平台上传播,最终将流量导向盗版书商。
陈春花是谁,她与华为有何关联?
陈春花就是网传‘任正非不顾华为高管的反对,坚持自己驾车接北大女教授’的那位女教授。
陈春花教授
她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院长、北京大学王宽诚讲席教授、知室联合创始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还曾担任一家主营农牧业的上市公司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此外目前还有三家处于存续状态的关联企业。
华为是陈春花在传授管理学课程时常被提起的案例之一。在陈春花的个人微信公众号“春暖花开”中,提及华为且署名为陈春花的文章有56篇。在其出版的多本畅销书中,如《管理的常识》、《危机自救:企业逆境生存之道》、《共识》等,华为也多次作为论据出现。
陈春花似乎也担任过华为一段时期的顾问。在华为内部论坛中,有员工发帖称‘陈春花的确是华为的顾问,而且来公司做过演讲’。从这一点来看,华为不能说‘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
陈春花有权研究华为吗?
管理学者研究企业作为案例,是需要申请、盖章批准才可以的吗?没有人能否认一个人的研究权是天赋,只要是个人,就有这个权利去做研究。
学者研究的好坏,有市场检验。但研究权是天赋的。这份权利不是华为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的。陈春花当然有研究华为的权利,她会为发表的每个字负责,华为这声明传递是:不要妄议华为+奉旨研究。
华为给外界传递的信息是一直尊重专家和知识的。但又在声明中说陈春花不了解华为。管理学有管理学的规范和权利,为什么不能研究华为呢?感觉得申请一百个章才能研究华为吧真是不尊重专家。华为什么时候怎么变得这么不谦卑了?
三方边界在哪里?
在这场公关事件中,华为明显跑偏了。
陈春花在她的稿子中描述了任正非与她的见面,这应该是个事实。任正非为她开车门、亲自开车带她转场去另一个会议地点,这是作者对任正非待客热情、礼貌的欣赏,并无他意。但华为的声明中说‘华为与陈春花没有任何关系’、‘她不可能了解华为’就有点过头了。
这些过头,其实是针对那1万多篇自媒体而言的。那自媒体说话的边界是在哪?这个需要一个判断。如说‘任正非给一个女人当司机’这种,远没达到造谣、犯罪的程度。这个让任正非的形象受损了吗?每个人的思想是多元的,自媒体的也有他的思想自由和认知。自媒体肯定有这个权利,但边界在哪大家可以讨论,不能这个锅不能人不能都放到自媒体身上。
有观点认为自媒体夸张杜撰的文章伤害了华为和陈春花。但自媒体言论的边界在哪里?超过哪些应该打击?用任正非谦虚接待陈春花的事情‘编段子’给双方造成伤害和困扰了吗?如果这事起诉的话,法院该如何判?
陈春花应当是察觉到自媒体给她造谣带来的困扰被升级了,然后发布了这样一个声明,她应该是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如果华为认为这些网传的自媒体文章损害了任正非和华为的形象,那么它有理由和权利去起诉自媒体,而不是发声明说陈春花不了解华为。这种言辞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说自媒体给华为带来了负面影响,又该如何去界定呢?有什么事实和依据?
第一的就是华为认为任正非开车,是侮辱了任正非的形象,他要去告自媒体,而不是说这个是说陈春花没有这个权利不了解,这就是个错的,这不是一个理性的。认知里面他不是正确观点,首先他不能否认研究权,第二个自媒体给他造成负面影响,怎么去界定?
此前华为给大家传递的一种形象就是他很尊重知识分子。包括孟晚舟出来之后,被美国打压,其实中国人民都很支持华为。任正非是尊重知识分子的,所有的表现都是一个大家风范。
同样的道理,在很多平台上自媒体写李嘉诚的故事多不多?这些又给李嘉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了吗?
华为有他的权利,陈有他的权利,自媒体有自媒体的权利,比方说确实让谁不舒服了或侵犯了什么。也这有证据吗?造成了事实的那种。
是否侵权两个简单构成要件:一、是否虚构事实。二、文章内容是否因虚构事实造成原告名誉贬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