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盈和5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4-07-09 03:00:56 - 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盈和5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5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5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2日进行公告。如在封闭期结束之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7月11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含)至2024年7月24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10层、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信息内容截止2024年7月8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4年7月25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4年7月11日(含)至2024年7月24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

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9日起,对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中欧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实行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自2024年7月9日起持续进行。若有变动,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和网点柜台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

2.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3.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交易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或申购开放期基金产品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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