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9 03:02:26 - 上海证券报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正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调整前成员:非独立董事陈定红先生(主任委员)、朱留平先生和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

调整后成员:非独立董事陈定红先生(主任委员)、朱留平先生和独立董事郭正洪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建立健全董事会内部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调整前成员: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主任委员)、倪志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KEFEIGENG先生

调整后成员:独立董事郭正洪先生(主任委员)、倪志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KEFEIGENG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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