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体系

2024-07-09 07:07:23 - 检察日报

“李某在社区公益服务中表现积极主动,同意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望他改过自新,不再逾越法律红线。”近日,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社区网格员这样评价。在此之前,李某已在社区的安排和监督下,累计完成了40小时的公益服务。

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前,依托检网协作推动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助其悔罪向善、回报社会,是该院深化轻罪案件“治罪+治理”模式的一项创新探索。为推进轻罪治理工作,2023年以来,该院持续做优“经心治微”项目,借助网格资源探索“拟不起诉+公益服务”机制,着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体系。

2023年10月起,该院与网格中心拟定了社会公益服务流程规范,选取两个社区作为公益服务站试点,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服务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就近安排至相应站点,参加40至120小时不等的社会公益服务。服务期满后,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社区考察反馈意见,结合案件犯罪嫌疑人综合表现,依法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理。

李某因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5月,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系初犯、偶犯,犯罪金额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引导其自愿至花溪网格公益服务站,参加反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文明社区创建、社区巡逻等公益服务。在普法宣传现场,李某结合真实经历现身说法,警示广大群众防范网络诈骗。5月底,经公开听证,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6月17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六日。

经过半年试点,今年4月中旬,该院与常州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召开检网协作推进会,正式会签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已有41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到站点参加公益服务约1360小时,32人已通过考察评估获得从轻处理。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小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社会公益服务、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方面深入探索实践,努力实现轻罪治理与基层治理的双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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