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试行定额纳入土地开发支出

2024-07-09 07:23:00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近期,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正式试运行,试行期为一年,其间,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与储备开发、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直接相关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采用定额方式计入土地开发支出。

电力接入工程费用,一般是指从用户受电点连接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包含工程前期费用、电力管线建设投资、电气、电缆等费用,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费用。

按照该定额标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按照储备地块的用地面积,区分规划用途,确定定额标准,具体标准为居住类200元/平方米,商办类330元/平方米,一般工业390元/平方米,公共服务与其他330元/平方米,混合用地类项目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北京市发改委结合项目实施和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实际情况,建立定额标准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进行定额标准调整。“定额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清晰划分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压实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主体责任,满足用户建设需求。”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将助力厘清政府、企业、用户间的权责关系,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资金渠道,保障全市重大工程按期建设;同时统筹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时序,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张树婧

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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