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闭店人”在为不良商家“脱困”

2024-07-09 10:00:39 - 媒体滚动

转自:邯郸晚报

“职业闭店人”在为不良商家“脱困”

今年以来,全国多家知名连锁早教机构纷纷闭店,健身房、理发店、瑜伽馆等门店也成为“老板跑路”的重灾区。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些门店的闭店流程几乎一致,“职业闭店人”慢慢浮出水面。

50万元的债务收取10%,100万元债务收取8%。这些见不得光的职业闭店者,在收取高额报酬之后,负责帮经营不善的公司或老板提前做“善后”工作,规避法律风险,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工商信息变更,接手后续消费者维权问题的处理,跟进仲裁诉讼等等。

谁在做职业闭店人?他们是如何操作闭店的?

谁在做职业闭店人?

5月,杭州市民郭先生,刚给儿子在篮球培训机构跃动客报了一个班,60节课一次没上,机构就关门了。“一万多元学费眼看打了水漂。”郭先生说。在关门跑路前,机构还在搞促销充值,“最绝的是,在关门前几天,6月4日,这家机构刚刚变更了法人及联络人。”

种种迹象,都让郭先生和好几百位被同样“套牢”的家长有理由怀疑,自己遭到了“算计”。

所谓职业闭店人,是指给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公司设计“跑路”方案并接手纠纷善后工作的群体,主要任务是帮商家减少经济损失、逃避法律责任、“洗白”信用,采取的手段包括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

职业闭店人对外宣称“你跑路,我担责”,但其“担责”不过是找一位无偿还能力的“背债人”担任新法人,实际上并不具备经营和消化会员余额的能力。即便面临诉讼,“背债人”既不怕当“老赖”被限高,更无财产供执行,最终的损失还是转嫁给消费者来承担。职业闭店人助纣为虐的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也是对消费信心的刺伤。

为什么职业闭店人能屡屡得逞?

一方面,商家有预谋的“跑路”查处难度较大,“经营不善正常转让”和“逃脱责任职业接盘”难以区分,操作中的猫腻很难举证,让职业闭店人钻了空子。

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成本高,诉讼要花费长达数月甚至数年时间,即便打赢了官司,在职业闭店人的操作下,也难以获得赔偿。两相权衡,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维权,这也助长了职业闭店人的气焰。

遇到了“职业闭店人”该怎么办?维权当真无解了吗?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律师表示,职业闭店人会事先选择一些无偿债能力的“职业背债人”,通过受让“负债较重的企业”的股权和担任法定代表人,让原来的经营者“金蝉脱壳”,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做法,本质上是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地位逃避债务,构成欺诈侵权和诈骗。

朱律师说,变更挂名法定代表人(“职业背债人”)的操作在有些地方很容易,导致“职业背债人”横行,虽然现在股权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都可以通过线上办理,但是不少地方无须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导致工商变更流于形式。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打上了这个“补丁”,既要求人脸识别,而且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年龄、信用等进行严格规范。

“职业闭店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对消费者的责任,如果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但当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限高的,可以随时变更,找个人来接替。如果当前法定代表人已经被限高,还可以主张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无关,接盘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及时止损,违法成本较低。”朱律师分析说。

尽管机构在“职业闭店人”策划下跑路,因为证据的收集、法律的定性上存在困难,但是消费者完全可以维权。

朱律师说,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相关规定,如果职业闭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行为违法违规,仍然从事相关协助帮助行为,那么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起诉原来的经营者和职业闭店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职业闭店人已经明知企业经营“破产”,仍然教唆企业隐瞒消费者,大量收取预付费,然后卷款跑路,这就构成了合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相关部门已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7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的,应提前30日公告经营者有效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清算义务人和帮助逃债人作为责任主体”,第三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第三人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这些法律的支持下,消费者维权时可以把原来的经营者一起告上法庭,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民生周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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