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推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4-07-09 16:3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7月5日,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分局长王桂林在机关干部职工党纪学习教育会议上,联系近年来发生在天长当地的典型案例,结合《条例》部分内容,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们进行了解读学习。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部署、抓住学习重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深学细悟,坚持原原本本学。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学懂弄通新《条例》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组织同志们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遵规守纪。把学习新《条例》纳入机关纪律教育“必修课”,要求并引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新《条例》的重要内容,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绘出“路线图”,定好“时间表”,克服机关工作头绪多、生态环境业务量大等工学矛盾,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拓宽学习途径,坚持结合实际学。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还依托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党纪学习教育动态等内容,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新《条例》,深刻领悟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对生态环境系统退休的老干部老同志,该局还组织宣讲组开展上门送教,把发生在天长当地的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纪的“活教材”,教育引导老干部老同志对照检视、自省自律。同时,还集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天长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一刻不能停》和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和抗大八分校纪念馆,让同志们受警醒、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拍摄忏悔警示录、通报身边典型案例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指导、赋能生态环境工作全面进步,跃上新台阶。”王桂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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