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防汛应急响应等级调整至四级

2024-07-09 20:36:40 - 黄石发布

转自:黄石发布

市防指发布关于将我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当前,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位呈持续下降趋势。截至7月9日18时,长江黄石港水位23.98米,低于警戒水位0.52米;富河阳新站水位21.67米,低于警戒水位0.03米;大冶湖磊山站水位19.34米,低于警戒水位0.16米。根据气象预报,未来一周我市将维持晴热高温天气,无区域性的强降水。按照《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2024年7月9日20时起,将全市防汛应急响应从三级调整到四级。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全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后,各级防指、各单位要按照四级响应要求,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一是持续加强长江、富河、大冶湖退水期的巡堤查险,严防险情发生,同时落实好巡堤查险人员防暑降温措施。二是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抓好水库、山塘运用管理,防止旱涝急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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