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外资持股亏损71.27%,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07-09 23:01:01 - 市场资讯

杉杉股份外资持股亏损71.27%,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同花顺iFinD显示,2024年7月8日,杉杉股份获外资卖出43.62万股,占流通盘0.02%。截至目前,陆股通持有杉杉股份4071.26万股,占流通股2.32%,累计持股成本26.25元,持股亏损71.27%。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8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杉杉集团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的通知,杉杉控股和朋泽贸易分别将其所持公司2700万股股份和3530万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2246.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3%,对应融资余额80703.8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6233.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7%,对应融资余额48000万元。除自有资金外,杉杉集团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目前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杉杉控股和朋泽贸易本次股权质押用途为借款,预计还款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49条,专利信息44条,著作权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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