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2024-07-09 19:19:48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老梁市监论谈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最高检宣传自己的工作成绩当然无可厚非,但官媒用这么醒目的标题高调力挺小商小贩的违法行为,老梁总觉得导向还是可能存在问题——莫非这是要告诉社会公众,只要是小商小贩,不论是售卖毒死蜱超标芹菜也好,还是使用鬼秤也罢,今后都不能处以高额罚款了吗?

诚如是,这让去年以来被全社会口诛笔伐的那些使用鬼秤的小商小贩作何感想?是要放他们一马了吗?计量法还有必要做“加大处罚力度”的修改吗?——毕竟,使用鬼秤的商户很大一部分都是小商小贩啊。

今后对毒死蜱超标的芹菜,是否要区分销售主体进行处罚?——如果卖毒芹菜的是大商户就重罚,如果是小商小贩小微企业就轻罚或免罚?

凡此种种,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究竟该如何把握才不至于被追责问责?

恰好,今天从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当执法人员没有了底气,谁愿意拿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这句话跟老梁的想法十分契合,于是稍加改动当作了今天文章的标题。

当下,广大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人员就已经被整得无所适从了,执法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底气?

就拿被最高检津津乐道、6月16日就在央视“今日说法”以《一张罚单》为题进行过报道,这次又被拿来大讲特讲的一起过期葡萄酒案为例,2019年年过七旬的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1瓶价格为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今年2月最高检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2月4日,蒙山县市场监管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对曾庆合出售过期红酒的行为不予罚款。

这个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都支持了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这表明,在省市县三级法院,都认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是正确的。反过来讲也就是,如果一开始县市场监管局就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那就是错误的,就是放纵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被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但现在最高检出面了,最后就一分钱也不用罚了。

这被最高检作为“得意之作”频频自我“炫耀”。

难道一个小小的“过罚相当”原则,市场监管局和省市县三级法院都不懂?还得靠最高检来教?不会吧!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个“原则”在执法实践中太难把握了。

基层执法人员究竟该听谁的?这个葡萄酒过期的案子是没啥疑问了,最高检既然已经明确指示了,当然就按最高检的意见来,一分钱都不罚了。

问题是今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遇到这样得小额过期食品案,是不是就都可以照此办理一分钱都不罚了呢?

如果真的都一分钱不罚了,一旦过期食品引发事故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不会又被地方有关部门追究放纵违法失职渎职的责任呢?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纪委监委要追究责任,那就把最高检的这个典型案例拿给他们看。

但老梁担心的是,到了那个时候,纪委监委甚至最高检会不会又抛出“行政处罚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典型案例不能作为监管执法依据”的说法呢?——毕竟,上级这种“两头堵”的行径,基层领教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下面我们再看最高检此前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典型案例10

河北张家口不合格燕麦片渎职案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当基层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没有了底气,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

看了本文提到的最高检上面的两个典型案例,大家想到了什么?

很明显,就这个葡萄酒过期案件而言,如果一开始市场监管局真的就一分钱没罚的话,那按照“河北张家口不合格燕麦片渎职案”这个典型案例体现的精神来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就属于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5万元,妥妥的滥用职权罪!

但你罚了5万,居然惊动了最高检,最后被定性为“过罚不当”!

你说说,这让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咋把握?

现在看来,检察院这个角色好像是最好当的——翻过去调过来,咋说都行,咋说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却把难题都永远留给了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

现在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好像都有蹭流量的癖好,现在只要声讨“小过重罚”好像就能赢得一片叫好声,于是时不时地就有人出来喊上两嗓子,而根本就没人去想着研究研究如何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

就以食品安全案件所谓的“小过重罚”为例,谁都知道其根本症结在于“起罚点”过高,但多年来没有一个部门去推动修法,却都是在那争先恐后地高喊着“小过重罚”刷些存在感。而这些部门每次刷来的一些可怜的存在感,都是以广大的基层市场监管人员被攻击、被谩骂作为代价的——这让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奋力维护食品安全的广大执法人员情何以堪?

现在的社会舆论导向不好。当自己违法时,希望执法人员网开一面,当别人违法影响到了自己时,又希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看到城管执法人员清理占道经商的摊贩时,埋怨城管执法人员不近人情,当占道经商的摊贩影响到自己出行而城管执法人员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清理时,又埋怨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看到卖过期食品的商户被罚,指责市场监管人员“小过重罚”,但当自己的孩子吃了过期食品时,又指责市场监管人员执法不严。这样的双标行为并非个例,但我们的媒体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反而很多时候在推波助澜,一些高层部门也时不时地来一波低级迎合,于是把广大基层执法人员推向了无所适从的两难境地。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基层执法人员究竟该何去何从?

两个案例,都是最高检津津乐道的典型案例,你让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按哪个来?按哪个来,“时过境迁”之后,都有可能是错的。

既然咋做都有可能不对,咋做都有可能被追责问责,那还有谁愿意去拿着前途命运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呢?

难道,这是要逼着基层执法人员都躺平、都不干了吗?

老梁期盼,那些高高在上的领导,还是要在如何治本上多想一想,把心思往基层多用一些,最好能给广大基层执法人员指一条明路、留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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