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肉制品、伪造肉制品生产信息和检测报告……连云港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08-09 14:49: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8月9日,记者从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了一批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连云港市灌云县某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连云区某烟酒食品店销售过期肉制品案、连云港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食品案等6个典型案例被曝光。

销售过期肉制品、伪造肉制品生产信息和检测报告……连云港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在6起典型案例中,1家烟酒食品店涉嫌销售过期肉制品被处罚。2024年5月8日,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管局对惠某某经营的烟酒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某品牌61个风味肠已过期,且当事人未能提供且未查验涉案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过期肉制品容易滋生有害微生物,如细菌、霉菌等。这些微生物可能导致食品腐败,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并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健康问题。”连云港市连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连云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典型案例中,连云港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因销售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食品被曝光。2024年5月23日,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驴肉、牛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五香牛肉和老汤驴肉,食品外包装均标注为保定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查,保定某食品有限公司不生产牛肉驴肉,当事人提供的涉案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检测报告书均属伪造。

销售过期肉制品、伪造肉制品生产信息和检测报告……连云港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标签不符的食品可能掩盖了实际的生产环境、原料来源和食品安全情况。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会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含有潜在有害成分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健康问题。”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伪造生产信息和检测报告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一行为可能掩盖了一些非法加工或低质量生产过程,导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增加食品安全隐患。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海州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日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连云港市田某谭某夫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东海县某鲜肉经营部销售无检验合格证猪肉案、伊山镇某食品商行销售过期食品案等案例。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通讯员秦丽茗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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