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总经理霸道言论遭曝光,公司回应

2024-08-09 15:11:25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工人

“你是试用期,我说辞退你就辞退你”

“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

近日

河南一公司总经理王某的部分言论

因为公然无视劳动者权益

成为网络热点

上传此番言论录音的李女士

为该公司前员工

她在试用期快两个月时被公司辞退

因工资、社保、赔偿等问题产生纠纷

王某在与李女士沟通离职赔偿事宜时

发表了上述言论

日前

该公司发布声明致歉称

免去涉事人总经理职务

“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总经理霸道言论遭曝光,公司回应

员工:试用期说辞退就辞退

未缴社保,也不给赔偿金

李女士称,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从李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可以看到,该公司待遇包括餐补10元/天,并有六险(五险+大病医疗险)、住房公积金、双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社保将在入职1-3个月内缴纳。而李女士的薪资,公司人事仅在微信电话中口头约定为5000元月薪。

“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总经理霸道言论遭曝光,公司回应

李女士表示,5月24日,公司给她发放了4月份的工资共1196.36元。今年6月12日,她向该公司的人事咨询社保缴纳事宜,并申请转正。但在第二天,即6月13日,公司负责人事的同事突然找到她,谈到辞退事宜,原因是对于其工作表现并不满意。她当场提出如此辞退不合理。李女士要求该公司向其赔偿半个月工资,并补缴社保,但是未获得公司同意。

6月14日,公司人事再次找李女士协商辞退一事,谈话间,王某进入了办公室,“他就直接说‘我们辞退不赔偿,你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

李女士表示,她当时就按下了录音键。王某随即发表了“对公司不好的人,我花100万让他身败名裂”“被通知辞退员工(来找我谈话),我开始收费,我一分钟收100块钱,在我办公室”等言论。当天,双方不欢而散。

“之后我打了劳动监察大队和12345的电话投诉举报,7月份拿到了我的工资。”李女士表示,公司目前仍欠她未缴纳的社保和辞退赔偿金。

录音显示,在李女士表示将对公司提出劳动仲裁时,王某回应称,“法律无所谓呀,我就想让法律来整改整改我,我希望仲裁来得更猛烈一些,一个不行两个都来仲裁,我可以把公司关掉。”

律师: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也无权随意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当作“廉价期”“随意期”,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多次约定或任意延长试用期,甚至随意辞退劳动者。

入职近两个月没签合同,公司是否违法?对此,华商律师事务所的杨文许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入职近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在员工入职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份工资应当按照二倍支付。”杨律师表示。

至于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此举是否算违法辞退,杨律师则表示:需要综合公司对该岗位的要求以及员工是否能够胜任,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试用期才能确认。“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无权随意辞退员工。如果该公司与该网民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的话,需要向该网民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法律无所谓”!总经理霸道言论遭曝光,公司回应

相对于企业,劳动者本就处于弱势一方。而试用期这一“窗口期”往往成为一些用人单位变相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灰色地带。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缴纳社保、克扣试用期工资、随意开除员工等现象在职场中频频发生。

即使上述公司的做法如此恶劣,最后也只对经理王某作出了免职处理。缺少有效的监管途径,违规开除的惩罚成本过低,是造成侵权频发的重要原因。

说到底,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关系,是基于法律合同而产生的一种契约关系。如果无法形成从法律角度看待劳动关系的社会共识,那职场只能沦为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权力压制。

试用期不应成为公司侵权的“任性期”。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不仅需要法律长出牙齿,通过更强有力的措施为劳动者撑腰,也需要企业管理者改变落后观念,摆正心态、切实尊重每一位劳动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马梦婕、白原远

校对:王爽

审核:许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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