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龙源技术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2024-08-09 16:23:31 - 大河财立方

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龙源技术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8月9日,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今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内容显示,龙源技术2024年2月2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至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5%至69.44%。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龙源技术主要业务分为节能业务、环保业务及新能源业务。2023年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911.41万元,同比增长54.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23.01万元,同比增长59.53%。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601.10万元,增长约4.69%。毛利润增加约1418.95万元,增长约23.21%。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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