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办法发布

2024-08-09 19:43:22 - 中原网

8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发布。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机制,推动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才队伍建设。

该《办法》考核认定范围为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须是注册状态,事业单位人员注册不做要求)。

《办法》规定,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具备中专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

其中,国家实施注册的职业资格须注册满2年,未实施注册或无法注册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取得职业资格满2年。

此外,评审时需具备的2个专业能力条件则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

注意,《办法》规定,不符合考核认定申报的几种情况则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须注册而没有注册的(不在注册状态);注册单位、缴纳社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三者不一致的(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国家未开展注册、事业单位无法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此条限制);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

郑报全媒体记者李娜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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