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之声 | 金融学院刘澜飚教授、王博教授在国内权威期刊《经济研究》发表论文

2022-09-09 21:55:24 -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金融学院刘澜飚教授、王博教授与博士生李博韬合作的研究成果“非标资产、信用转换与影子银行风险”在国内权威期刊《经济研究》2022年5月期发表。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伴随“资管新规”出台,中国各类影子银行业务纳入到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框架中。在推进“资管新规”落地的过程中,影子银行规模总体上得到有效压降。不同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影子银行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核心,我国影子银行是“银行的影子”,主要源于我国金融错配下的监管套利。而作为存在于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运行中的典型金融合同,非标资产突出体现出了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历史演进过程,是当代中国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完善历程中的典型事件。从金融中介理论的角度看,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的监管套利问题体现在非标业务的信用转换过程中。具体而言,原则上,由非标资产形成的金融合同应体现出投资者真实承担了底层资产的未来收益与潜在风险。然而普遍存在于非标业务中的各类兜底、隐性担保等增信手段改变了投资者真实承担的风险收益,从而使提供增信的金融机构(非标资产的名义出售方、通道机构)或特定目的载体的发行方,将投资者承担的部分资产信用风险转换为自身的金融信用风险,导致非标资产在金融体系内部流转中具有信用转换特征。

本文将金融机构之间具有监管套利特征的增信机制定义为“非官方增信机制”。基于Gennaioli,Shleifer&Vishny(2013)的基础模型框架,论文从信用中介角度刻画了我国非标资产交易中的非官方增信行为,从信用转换的角度明确此类增信机制的“影子银行”属性,并进一步研究由此导致的风险。研究发现:风险分担与规避监管构成了中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双重因素。一方面,银行通过非标业务实现风险分担,提升银行系统稳定性。另一方面,较强的信贷监管约束也激发银行通过非标业务规避信贷监管。然而,信息不对称阻碍了缔约过程的顺利进行,导致同业之间普遍通过隐形担保等方式降低私人信息生产,促进资产交易。此类增信机制也使非标业务在信用转换过程中弱化了风险分担功能,愈发成为规避监管的套利工具。同时,非标合同在监管套利实践中形成的隐性风险自留机制易导致银行更偏向于低估非官方增信机制的潜在风险,造成银行过度风险承担,从而使银行杠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剧金融体系脆弱性。

研究结论揭示出,以银行和间接融资为主体的我国金融体系,在经济周期波动过程中,特别是在经济下行阶段,会内生地开展基于信用转换、流动性转换的金融创新。在缺乏相适应的监管约束之下,这些金融创新能够创造出新的信用风险,加剧金融系统的脆弱性。本文的研究为我国开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启示。

论文简介

刘澜飚、李博韬、王博*:非标资产、信用转换与影子银行风险,《经济研究》2022年第5期,第70-86页。

摘要:继续规范影子银行业务经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当前中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本文选取非标资产作为研究中国影子银行的切入点,基于金融供给方对风险分担与监管套利的内生需求,建模刻画了围绕非标资产交易形成的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以及由此导致的金融风险。研究表明:第一,银行的风险分担需求与规避监管动机是驱动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同时伴随存款供给等因素变化,银行发展非标业务的驱动因素也在二者间发生转换。第二,由非标业务形成的典型金融合同是中国影子银行内部信用流转的重要载体,然而缔约中的信息不对称激发金融机构通过各类兜底、隐性担保来减少同业摩擦,进而使得非标业务具有典型的信用转换特征。第三,银行在监管套利实践中形成的隐性风险自留机制易导致其低估增信行为的潜在风险,从而由于过度风险承担加剧影子银行系统脆弱性。本文为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式影子银行内生逻辑的认识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巩固金融监管成效并加强科学监管,进而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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