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12批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09-09 18:19:20 - 市场资讯
转自:蒲公英Ouryao
转自:安徽药监局 编辑:wangxinglai2004
9月7日,安徽药监局发布通知,安徽省第12批12个配方颗粒品种自发布之日9月07日起实施。
涉及品种:阿胶配方颗粒、八角茴香配方颗粒炒柏子仁配方颗粒、炒僵蚕配方颗粒、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冬瓜子配方颗粒、茯苓皮配方颗粒、僵蚕配方颗粒、绵马贯众配方颗粒、胖大海配方颗粒、千里光配方颗粒、柏子仁配方颗粒。
安徽通知原文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12批12个品种《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