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000万补助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刘倩雯
为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打造数字化一线城市,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日前,武汉市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和诊断咨询服务工作,明确财政资金使用对象及标准,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
武汉市将聚焦光通信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4个试点行业,遴选500家有数字化转型意愿和需求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并扩大至石油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等4个非试点重点行业,结合武汉市“智转数改”工作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变革。
遴选典型样板加大推广
针对部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整体上还不是太高,面临认识意识偏差“不愿转”、资金紧张“不能转”以及风险较大“不敢转”等问题,去年6月,财政部、工信部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武汉市将聚焦光通信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4个试点行业,遴选500家有数字化转型意愿和需求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并扩大至石油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等4个非试点重点行业,结合武汉市“智转数改”工作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变革。最终形成武汉市“321”数字化转型路径,即建立健全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标准、服务三大体系,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样板打造、人才培养两大工程,推动一批企业完成转型升级。
改造后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5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70%。
培育国内领先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少于3家,形成8个以上“链式”转型典型模式及案例,开发集成“小快轻准”产品及方法不少于60个,实现改造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不少于480家,带动各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不少于4000家。
优中选优一批企业作为样板,培育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80家,编制发布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发布相关标准不少于5个。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日前,武汉市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支持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商,对试点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服务,按照3万元标准分阶段给予补助,其中出具试点企业认可的诊断咨询报告,支付补助金额的30%,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测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支付补助金额的70%。
同时,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二级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3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4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40万元。备案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推广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50%。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验收,按照不高于1万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助。
同时,《办法》强调,支持打造典型、形成示范。遴选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试点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数字化转型示范服务商,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链式”转型典型场景或案例,给予每家“链主”企业60万元奖励。
此外,为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水平,武汉市支持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给予运营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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