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改革的安徽实践
转自:新安晚报
2022年2月25日,安徽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2024年6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检察护企”专题复赛在省检察院举行。
2021年10月20日,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四家会签的《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南》。
百年追梦,快马加鞭未下鞍;星夜兼程,检察改革风正举。近年来,省检察院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最高检《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细化成6大方面155项改革任务,同时稳步推进中组部和最高检部署的5项改革试点工作,攻克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难点,为推进安徽检察工作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优化外部衔接
促进法律监督做到“刚性”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政府部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设法治政府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2月25日,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工作首次联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在主持会议时,对这项新生的机制寄予厚望。
两年来,这一最早发端于浙江等地的工作机制,在安徽得以真正落地生根,全省三级已实现此项机制建设的全覆盖,省级层面建立起8项协作机制,并在合力打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保障以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府检联动”机制在安徽建立及高效运行,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省检察院党组对于深化检察改革目标方向的准确把握。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在百年党史中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如何加强、如何做到“刚性”、做成“刚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外部工作衔接、争取各方支持。省检察院党组以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从宏观上布局谋篇,加快推动各类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贯通衔接。两年来,除建立起“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外,省检察院还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与省政协建立起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与省委宣传部建立起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与省总工会建立起“检察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也分别建立了相关会商机制……这些外部衔接机制的高质效运行,使得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难题得到了一定程度解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党委政法委交办案件线索573件,向党委政法委提请监督事项131件;转化政协委员提案为公益诉讼案件696件,转化公益诉讼线索为政协委员提案42件;检察机关从舆论渠道获取线索85条,立案67件。
紧盯科技赋能
激活“检察新质生产力”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一定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2022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了数字技术对未来变革发展的重要价值,要求抓住数字技术、数字革命的机遇。
多年前,省检察院即已着手检察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从升级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办公智能化平台,到建设远程提审系统、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等办案辅助平台,安徽检察机关一步一个脚印,越来越多地运用技术力量为检察办案、检察履职提供支撑。
在推进醉驾类案件“单轨制”刑事案件办案模式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应用,按期完成应用数据迁移、电子卷宗扫描质量技术监管、确定数据共享标准、建设签章互信互认体系等基础性系统建设,依托平台办理醉驾类案件8000余件,今年以来全省运用“单轨制”拓展办案比例达到50%,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如果说建设使用跨部门办案平台是通过强化数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那么组织开展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专项竞赛则意在激发更深层次办案效能。2023年3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此为牵引,带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着力培育“检察新质生产力”。仅2023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就设计并上线运行法律监督模型395个,依托上述模型共办理数字监督案件4368件,制发检察建议134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80份,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淮北市检察机关研发“网络销售不合格消防灭火器监督模型”,并促进线索落地成案。经深入侦查,仅涉蚌埠地区的刑事案件就涉及27个省份、涉案人员63人,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查实销售伪劣灭火器450万具,涉案金额高达1.49亿元,扣押涉案款899万元。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贵州、四川、江西、浙江等省办理。该模型后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先后组织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挖掘内部数据价值3个专题竞赛,模型本身“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导向日趋鲜明,一线检察官的数字检察理念持续转变,“数字检察”的战略性、支撑性作用不断彰显。
围绕痛点难点
在高质效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是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改革的成效最终都要在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得到体现和检验。为此,省检察院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痛点”和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点”推进改革。
虚假诉讼,不仅侵犯利益相关人的权利,更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自2021年起,省检察院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2023年又形成全国首份省级层面虚假诉讼年度监督报告,并向省高级法院发出全国首份省级检察建议(“三号检察建议”)。同时,牵头会同法院、公安、司法制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其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4441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58件238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曹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案,监督法院撤销错误判决和调解,5人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直接追赃1255万余元,挽回在皖投资的浙江民营企业近5000万元的合法债权。该案于2023年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在“四大检察”中,相比较而言,行政检察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弱项和短板。如何发现监督线索?如何真正纠正问题?如何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促进?一道道问题都亟待解决。
关关难过关关过。省检察院从加强顶层设计入手,逐个攻克。出台《关于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工作指南》;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跨区域协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对违法行为住所地、违法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发生地跨省(直辖市)的案件办理流程;与省委依法治省办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安徽行政检察工作逐渐打开了新局面。2023以来,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共向行政机关制发违法类检察建议2896件,采纳2667件,采纳率92.1%,行政检察监督成效日益彰显现。同年7月,省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并联合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以专项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解决政策未兑现、协议未履行问题。截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26件,督促行政机关兑现2.57亿余元,有效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铜陵市检察机关针对某县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未及时履行招商引资承诺,导致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依法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一个月内持证开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省检察院党组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最高检、省委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持续攻坚克难,全面深化自身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各项改革任务在安徽落地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吴贻伙王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