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员到海事法官 吴胜顺:远洋归来铸蓝盾

2024-09-09 12:27:3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水运网

原本是在海洋轮船上工作的海员,如今成为一名业务精湛的海事法官,他的一生与海结缘,且充满着传奇和富有。他叫吴胜顺,现任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向海而行 十年扬帆

吴胜顺出生于浙江温州,温州面向东海,又是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区,敢创敢拼的温州人遍布海外。受此影响,他从小就喜欢上海,总想有一天开着大轮船到海的那边看看外面的世界。

1982年高考填报志愿时,他毅然选择了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前身),成为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的一名学生。求学期间,他既学习了航海、天文、船艺、货运、气象等专门知识,也与海商法、国际私法等学科结缘。

1984年,我国第一批海事法院相继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成立,大学里也掀起了学习海商法的热潮,他一度打算报考海商法专业研究生。不过,那时他最向往的仍然是乘风破浪、遨游大海。1985年暑假,他参加了大连海运学院第二届“凌风远航队”,与20名同学驾驶两艘无动力救生艇远航丹东。那一年,他还获得了首届木兰奖学金一等奖。1986年,他以全年级段第一名的成绩毕业,获得了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深造机会。但他自愿放弃了这个机会,选择成为一名海员,开启10年的航海之旅。

从海员到海事法官 吴胜顺:远洋归来铸蓝盾

10年间,他跟随远洋货轮到过亚洲、欧洲、北美洲、非洲、大洋洲的数十个国家,与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海员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他最长的一次出国航行经历,长达16个月……风浪为伴,大海为家,10年航海生涯,让他磨练出了一身韧劲。担任实习驾驶员时,他的师傅是一名斯里兰卡籍的大副,对他要求特别严。除了每天要跟班学习驾驶技能、水手工艺外,还布置了很多作业,内容涵盖天文、地文、操纵、机械、气象、航运,无所不包。还要背诵英文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SOLAS公约里的规则、条文。也为他的多维知识结构打下基础。

“航道”拐弯追寻法治

1995年,他结束了在大海上的征程,回到故乡温州。次年,适逢宁波海事法院设立温州法庭,需要一名懂航运、掌握海商法知识的干部。1997年上半年,他被选调进入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担任书记员,200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办理案件。做一名海事法官,如果能懂法律、懂航运、懂外语。办起海事案件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2002年,他审理了一起涉外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根据法律适用规则,本案适用船旗国即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双方当事人都提供了该国的《商船运输法》,但只对个别条文作了粗略翻译。为了让案件审理更清晰,法律适用更准确,他自己动手,完整地翻译了与案件相关的两章68个条文近15000字,为合议庭讨论案件和作出判决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初到温州法庭工作时,法律文书都是手写后再交付打印,速度慢,修改、校对不方便。他自己动手设计了拟稿头,用电脑制作法律文书,这一做法很快在全庭得到了普及。那时,立案登记、司法统计等审判管理事务也都还依赖手工记录,2002年在一名实习生的协助下,用EXCEL软件设计了一套案件登记、流程和统计管理的图表应用程序,供审判人员、书记员使用,十分方便。这套自己设计的应用程序,在后来审判管理系统全面上线之后,还在温州法庭使用了多年。

扎根岗位办案育人

由于工作成绩出色,2011年他被任命为温州法庭庭长。当时因为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造船业和航运业纠纷激增。他与法庭干警一道帮助多家陷入债务困境的船企平稳退出市场,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发展。2012年,某造船集团受市场影响,深陷经营困境,被债权人集中起诉,大批案件涌入温州法庭。为此,他带领法庭干警有序开展财产保全、审判、执行以及纠纷协调等工作,第一时间集中扣押了涉案抵押船舶7艘,并在保证在扣船舶安全的前提下,果断决定先行拍卖船舶,一次性首拍成交3艘外轮,有效挽回了债权人损失。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给海事司法带来的新要求,他带领法庭干警们率先尝试了以实现担保物权方式处置船舶,率先探索了船舶网络司法拍卖、视频开庭审理,视频传唤境外证人、异地鉴定人“出庭”作证……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担任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期间,他积极参与海事审判“三合一”(即由海事法院集中管辖涉海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改革。这一改革举措,在全国海事法院中也是首创。他带领海事庭干警从零干起,不推卸,不畏难,牵头推进多项与“三合一”审判相关的课题调研。探索海事刑事审判,与侦查、公诉、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刑事审判程序一项项沟通,理顺了协作机制;强化海事行政审判,制定审判规范,设立全国首个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开海事行政审判新局面;开展海事破产审判,通过个案审理、总结经验,初步构建了海事破产审判格局;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东风,以海事司法守护碧海蓝天,成果斐然。

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已经“开花结果”,形成了多个全国典型案例、多项创新成果,正逐步向全国多家海事法院推广。他所带领的海事庭作为“三合一”改革牵头部门,也荣获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等殊荣。

随着职务的提升,他在担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后,仍然习惯于紧贴办案一线,下基层大走访、大调研,多次赴台州、温州等地接待当事人,解决群众难题。

做为临近退休的资深法官,他最大愿望是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青年法官。这几年来,他曾在宁波海事法院的培训会上为青年干警们讲述《民商事裁判证据和事实的认定》;应邀为全国中高级海事调查官讲授《海上交通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证据效力》;为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讲授《〈民法典〉施行后海商法的特殊性及其融合》;为全国海警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海警执法与海事审判“三合一”》;并参与了《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草案修订工作,多次参加法官培训教材编写,担任专业刊物评审专家……所到之处,听众趋之若鹜,惊呼受益非浅。

业余时间里,他还能把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同所闻写成文章,多年来,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中国海商法研究》《人民法院案例选》《世界海运》等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近100万字,撰写的论文、案例多次在全省、全国性研讨会获评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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