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8期)
近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1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76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超标。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绍兴市越城区远扬调味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诸暨市吴易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农贸市场建祥蔬菜摊购进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绍兴市上虞区诸璟萍水产摊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绍兴市野鲜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绍兴市上虞区任姐淡水产摊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东关街道湘浙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2.产品抽检不合格-240906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240906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