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五籽同心”促和谐
转自:司法部
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生活着蒙、汉、满、回、朝鲜、达翰尔等32个民族的人民。
近年来,通辽市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模式,创建了“石榴籽调解室”,形成了“五籽同心”调解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使纠纷逐渐减少、民风逐步向好。
石榴“双语籽”同心解纠纷
“我是蒙古族,不会说汉语,石榴籽调解室特别人性化,有了蒙汉双语调解员的调解,让我能说清听得懂,也相信调解的公平公正。”库伦旗先进苏木通什嘎查的居民李某说。
先进苏木辖有16个嘎查村,总人口1.2万,其中蒙古族人口占80%,“蒙汉”双语石榴籽调解室的设立,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语言沟通上的障碍。
石榴籽调解室因地制宜地选聘任辖区内办事公道、善于说理、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当地村民和村委干部为石榴籽调解员。调解员涵盖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多个民族。“双语”调解员容易解开当事人心结,使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石榴“特色籽”同频化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门‘技术活’,常常需要法、理、情相结合,大量的邻里纠纷都是‘鸡毛蒜皮式’的,调解这类纠纷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民族习惯特色调解法。”扎鲁特旗香山镇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清朝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他在30多年的工作中得出这样的经验。
张清朝说:“在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邻里纠纷,单独依靠释法明理往往效果不佳,这时按照风俗习惯调解,双方才能满意。”
石榴籽调解室不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考虑风俗习惯、语言差异、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在坚持依法化解的同时,充分发掘地域特色解纷资源,借助少数民族调解力量,融合少数民族习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石榴“便民籽”同步促服务
近日,科左中旗腰林毛都镇2个嘎查发生土地边界纠纷。为了修复邻里之情,腰林毛都镇石榴籽调解室组成工作专班,顶着炎炎烈日赶到两村边界,整整调解5个小时,终将两村边界纠纷圆满解决。
这样的“上门调解”是石榴籽调解室工作的常态。截至目前,该镇95%的矛盾纠纷被石榴籽调解室成功调解。
石榴籽调解员在群众中产生,工作在群众的微信群里,通过这样的方式,石榴籽调解室实现了“村中有人、线上有音”,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便民服务,足不出户“一掌通办”。
快速便民的调解模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率,使矛盾纠纷“就地解决”。
石榴“联动籽”同力促实效
“我家漏水把楼下泡了理应赔偿,邻里之间弄成这样都是我们不好,感谢石榴籽调解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开疙瘩。”近日,在科尔沁区霍林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里,在专业律师、派出所民警、石榴籽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张某和王某握手言和。这是石榴籽调解室发挥联通、联动、联治作用,联合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调解的一个缩影。
通辽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制度联创、纠纷联调、队伍联建、阵地联动为抓手,深化“四所一庭”建设,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组成联合调解组织,通过协作联动、联席会议、会商沟通等工作制度,为企业、群众、弱势群体等提供信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法治服务,同步引入法律援助、仲裁等力量资源,建立了“网格员+大数据+铁脚板”的摸排模式,形成“村级调解、镇级调解、区级调解”三级联动,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将多元化解力量“搬进”石榴籽调解室,构建起“一站式多元大化解”格局。
石榴“宣传籽”同向促提升
土地承包纠纷走啥途径,赡养问题有争议找谁解决,欠款借条咋写放心……近日,在街道社区、苏木嘎查,石榴籽调解室的调解员,逐一解答着社区居民的各种疑惑,助力源头化解纠纷。
通辽市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组织石榴籽调解员定期深入街道社区、走村入户,举办线上和线下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同时,石榴籽调解室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增强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拉近少数民族群众心理距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石榴籽调解室自成立以来,作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截至目前,通辽市共建石榴籽调解室117个,已调解案件65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5%。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颜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