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四平市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

2023-10-19 15:20:4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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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金罚决字〔2023〕5号,孙浩(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简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其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银保渠道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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