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 武炎科: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2023-01-19 11:18:44 - 媒体滚动

书·法 | 武炎科: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由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联合法治日报社、中国应急管理报社,共同主办的“书·法”之书写安全生产法活动2022年12月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靠法治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推动安全生产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书·法”之书写安全生产法活动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书·法 | 武炎科: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为了保证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应当给予奖励,通过彰显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榜样,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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