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个人碳排放行为规范法制建设的提案答复

2023-01-19 21:42:59 - 市场资讯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61号(资源环境类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个人碳排放行为规范法制建设的提案答复

九三学社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碳排放行为规范法制建设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夯实双碳工作基础。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及相关标准、方法是做好碳足迹、碳标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工作安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发展改革委与我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区开展了碳排放统计数据试算,积极推动行业、产品等领域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

目前,我部初步建立了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生态环境部拟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并向社会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后向社会公开。我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等信息。2021年12月,我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1年3月,我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所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按要求在提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时,公开基本信息、机组及生产设施信息、排放参数确定方式和排放量信息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部企业均按照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要求,完成了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度)经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的公开。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动排放核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会同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关行业、企业、重点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与标准,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和设施碳排放核算标准技术体系,支持生活消费品等各领域开展碳核算工作并及时披露碳排放信息。

二、关于建立健全个人碳行为约束激励制度

建立健全个人碳减排行为的约束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减排意识,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现代化绿色税收体系,有效推动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增加税种“绿色成分”、实施税种调节,积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引导个人及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主动参与环境治理。

在碳普惠方面,我们高度重视以包括碳普惠在内的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持和指导各地方深入开展碳普惠探索实践,研究将公众减排行为进行量化核算。2012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参与市场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施以来,在服务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配额清缴抵销、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有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进行配额清缴。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探索碳交易市场推进个人低碳行为,以及将公众减排行为进行量化核算和参与碳市场的方法和路径,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个人碳减排行为的支持和激励作用。同时,我部将积极配合税务总局推动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标识制度

完善绿色低碳标准标识制度,引导绿色低碳产品生活化,对于向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发布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和18项具体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组织开展碳计量相关技术研究,启动碳计量相关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认证体系建设,持续推行低碳产品认证,积极研发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制度。2022年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推进绿色低碳标准的制定。目前,我国现行节能方面的国家标准390余项,其中产品能效标准75项。我部积极参与推进绿色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先后发布了三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目前第四批正在公开征集意见。

下一步,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动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发布绿色产品标识、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推进绿色低碳国家标准制定。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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