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诉求分析》的比选通知

2024-01-19 09:58:0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物业管理诉求分析》的比选通知

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将于本年度内启动《物业管理诉求分析》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承担“12345”市民热线物业类诉求量数据分析、突出问题实地调查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诉求分析》

二、项目内容

现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每月“12345”市民热线物业类诉求开展工作:

一是对物业类诉求逐月进行数据分析,具体包括:各区物业管理类群众诉求量排序、物业管理群众诉求集中度较高的前十问题排序、各区物业管理类群众诉求占“12345”来电总量比例排序、各区物业管理类群众诉求“三率”排序、街乡镇物业管理类群众诉求前十位排序、物业项目投诉数量前100位排序;每季度专项治理诉求前100个项目名单;每月诉求数据的问题分类梳理及主要原因分析等。

二是根据群众诉求反映的突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具体包括:每月从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管理类诉求量排名前100住宅小区中分层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个小区,结合居民真实诉求开展调查,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物业管理类数据进行分析;对每季度物业管理专项治理100个小区及部分“治理类小区”进行调查;智慧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与服务品质提升调查,针对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日常维保、制定修缮计划、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情况开展调查。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67.4万元(大写:陆拾柒万肆仟元整)。

五、报名条件

(一)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政府委托数据分析、调研经验;

(三)调研团队熟悉国家和北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对物业管理有一定的研究,能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思路、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简历、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五)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证书类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七、比选程序

(一)参选单位须提交全部材料(第六条1-4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月23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金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10-55597763、010-55597832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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