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2023-12-19 18:09:50 - 山东经济广播

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侄子能否继承叔父遗产?

每周五中午12点10分山东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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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听众咨询: 

我的叔父年轻时就到上海市工作,现在是上海户口。我的爷爷奶奶一直在农村老家居住,在村里有一套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前年,我叔父出资帮助我的爷爷奶奶修缮了房屋,我的爷爷奶奶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叔父的名下,但是被相关部门告知,因为我叔父的户口不在村里,他无权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办不了房产过户手续。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的爷爷奶奶去世,我的叔父是否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办理继承公证把这套房屋能过户到他的名下?

 公证员解答: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自然资源部在相关问题的答复中明确说明:“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因此,只要你的爷爷、奶奶死亡时,老家的宅基地上仍有房屋,你的叔父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他的名下。

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听众咨询:

我叔叔2020年去世了,留下一处农村的民房,我想知道这个房子我能不能继承?因为叔叔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爷爷奶奶也早就去世了,除了我爸,我叔叔没有其他兄弟姐妹,我爸在我叔之前就去世了。我叔以前口头跟我说过,他走后房子留给我,但是没有留下字据。有人跟我说,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叔叔是2020年去世的,当时民法典还没有实施,我能够依据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释继承我叔叔的遗产吗?

公证员解答

你叔叔在《民法典》实施前死亡,其继承关系应当适用原《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原《继承法》中没有规定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按照原《继承法》的规定,你的叔叔既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他的遗产就成了无主财产,应当归国家或者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民法典》第1228条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权。针对类似你这种特殊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1228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你叔叔的遗产在《民法典》实施前没有被分割处理,你就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228条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取得你叔叔的遗产,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

城市户口居民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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