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证券简称:大唐发电公告编号:2024-05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公司”)、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热电公司”),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47亿元(人民币,下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鸡西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公司实际为双鸭山热电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53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永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统称为“保证合同”),黑龙江公司对鸡西热电公司向以上三家机构合计申请2.04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99亿元,提供担保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7.38%。
黑龙江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黑龙江公司对双鸭山热电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所申请0.5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0.48亿元,提供担保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6.37%。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委托贷款、担保、统借统还贷款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公司”)向鸡西热电公司提供1.99亿元担保额度、向双鸭山热电公司新增0.48亿元担保额度,用于购买燃料以及置换到期担保债务。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的《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鸡西热电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0070287268X6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4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传彬
注册资本:3.21亿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发电厂院内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2.股权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持股97.38%,鸡西市热力有限公司持股2.62%。
3.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
(二)双鸭山热电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73364572XM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0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臣
注册资本:4.10亿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热水生产及销售;煤炭运输、储存与经销。电力项目开发与建设;电力技术改造、咨询、服务和开发;电力设备、管道安装、调试、检修;粉煤灰综合利用;科技成果推广;经销: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2.股权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持股96.37%,双鸭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3.63%。
3.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黑龙江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鸡西热电公司
1.保证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永昌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债务人: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永昌支行,约0.19亿元,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7.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约0.29亿元,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7.38%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约1.50亿元,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7.38%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双鸭山热电公司
1.保证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3.债务人: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约0.48亿元,占贷款总额比例不超过股比96.37%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有效防控公司整体资金风险,持续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向鸡西热电公司、双鸭山热电公司提供担保,用于购买燃料以及置换到期担保债务。近年来,鸡西热电公司、双鸭山热电公司通过系列措施努力控亏减亏,但经营连续亏损的局面短期内仍无法得到有效扭转,外部融资仍需股东提供担保。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其持续经营,顺利完成当地保供任务,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20%,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方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