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证券简称:京能热力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定向资产
支持商业票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应收采暖费债权作为基础资产,注册发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拟发行规模为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发行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4年12月11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完成发行,发行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2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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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上披露。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本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发行登记,本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3证券简称:京能热力公告编号:2024-06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65,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8%,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3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赵一波先生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赵一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65,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赵一波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7,90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赵一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赵一波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一波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赵一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赵一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六、查备文件
赵一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