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0证券简称:博纳影业公告编号:2024-076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97号《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903,79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03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3,221,177.07元,已由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29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就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的金额、用途进行了变更并重新签署,将原协议中专户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变更为存放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将原协议中仅供博纳电视剧项目使用变更为供博纳电影项目、电视剧项目使用,其他条款内容无变化。公司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三方于2022年8月2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解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纳影业传媒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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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资料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