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直播乱象如何破?
本报讯(通讯员王韵怡)“我们严格履行承诺书上的内容,没有违规招录未成年人主播。”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区委网信办、区文旅局,到辖区某MCN公司(为网红和自媒体提供内容策划制作等服务的机构)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说道。
2023年,宝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他将大部分诈骗所得钱款都用于打赏网络女主播。检察官顺藤摸瓜,发现徐某打赏的网络女主播竟然也是未成年人。
针对这条线索,检察官找到了该未成年主播所在的A公司询问情况。A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知道该主播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仍在没有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用成年人的身份为她注册了账号,让她从事日常网络直播服务。
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给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并约谈了A公司,了解其聘用未成年人做主播的原因,同时对A公司在员工培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对于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很了解。
2023年9月25日,该院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主播招录人员的培训,在入驻主播开展试播、直播工作时,明确告知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得进行直播,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后才可以与公司签约进行直播;同时,进一步强化员工法治教育,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的学习纳入日常教育培训,并落实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
A公司在整改完成后回复检察机关,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将依法依规经营,强化对员工的法治教育,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其他类似公司的经营是否规范?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否存在疏漏?宝山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对辖区同类公司开展调研,发现A公司一案并不是个例。2023年10月,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公安机关开展净化互联网保护未成年人相关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大部分网络文化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号召企业签订《“宝”护未成年人净化互联网》承诺书。
今年3月20日,宝山区检察院又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建议其完善机制,有效破解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监管难题;重点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聘用未成年人担任主播的商家及时予以提示,督促落实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意识。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从事直播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部署相关工作。日前,该院跟进调查发现,相关行政机关依托“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平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和普法宣传,全面加大对未成年人非法参与网络直播的打击力度,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