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分级干预提升罪错未成年人处遇实效
今年10月,甘肃省正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共同召开未成年人分级矫治联席会,讨论《正宁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
近年来,甘肃省正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对罪错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的规定,积极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探索实践符合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置规律、轻重有别、逐渐递进的分级干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脉”问诊,全面梳理问题。正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辖区26所中小学、职业中专点对点、常态化联系,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相关管控措施、矫治效果,收集线索31条;主动调取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监护情况等涉未成年人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数据进行清洗、筛选、专题分析研判,形成分级参考基础数据,保证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确立原则,确保干预实效。正宁县检察院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明确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坚持四项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教育矫治原则、恢复性原则、个性化干预原则。办案中,检察官根据罪错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背景、性格喜好、居住环境、行为习惯等综合考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制定干预计划、开展干预工作,确保分级干预效果。
三是进行分级,精准匹配帮教措施。正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会签《正宁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干预工作规范化,结合罪错未成年人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大小等因素,将罪错未成年人行为进一步细化为不良行为、违警行为、触刑行为、犯罪行为四类,设置四级关注类别。截至目前,正宁县检察院针对具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份、警醒书13份,组织家校共建课堂5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7场次,进行法治教育83场次;与公安、社区、教育、妇联联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集中训诫,将7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列为四级关注对象,要求其定期书面汇报思想状态和学习生活情况。
四是依法干预,加强部门合力。为打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相关部门“各管一段”的僵局,正宁县检察院加强“共治一片”的工作合力,依托未检“一站式”办案工作区,融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帮教谈话、情绪宣泄及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由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人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评估团队,对个案进行评估,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确定专人“一对一”开展帮教工作;重点关注四类罪错未成年人接受矫治前、中、后的心理、学习、就业、生活等情况,撰写帮教日志,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区;按照正宁县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全县问题未成年人结对帮扶帮教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8人,与8名问题未成年人结成关爱对子,进行定期面对面帮教;联合团县委、教育、妇联形成家校共建协作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解如何有效沟通、修复亲子关系等内容。
五是跟踪监督,提升干预实效。正宁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社区共同组成评估小组,对罪错未成年人接受矫治教育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重点围绕再犯可能性、社会危险性、对罪错行为的思想认识等进行调查,对矫治效果不明显的开展倒查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开展定向阶段回流,确保干预效果;每半年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手段,建立数字化评估和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干预对象档案,为干预对象的学习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系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