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139.8万户居民成为老旧小区改造受益者
转自:中国吉林网
12月1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此项工作吉林省是如何推动落实的?
省住建厅副厅长闫忠和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统筹部署推动。
省住建厅始终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政治工程、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科学推动,扎实做好改造工作。制定了设计审查、工程计价、招投标、质量管理、物业管理等7个方面20多个政策文件和标准。指导各地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改善房屋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公共服务、提升居住环境等主要环节结合起来,与历史文化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空中乱线整治、完整社区建设、“楼道革命”、拆除违章建筑等内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改造资源,丰富改造内容。2019年以来,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118个,涉及居民139.8万户,完成投资近240亿元。改造各类地下管网8万公里,更新屋面防水727.5万平方米,拆除违建93万平方米,完成空中线路落地10.6万公里,配建公共服务设施5660处,小区功能短板不断补齐,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
下一步,吉林省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计划2025年再改造500个老旧小区。一是建立“十五五”改造项目库。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对照完整居住社区标准,组织各地对建成满一定年限的住宅小区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老旧小区的环境、设施、服务、管理现状及突出问题。对于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的项目,及时纳入储备库,优先改造。二是建立改造小区“回访”机制。重点围绕管理运行、设施维护、居民新的诉求等三个方面,开展问题排查。深入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逐项明确责任、跟踪推进整改。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将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改造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四是完善多方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促进居民达成共识。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小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入户、座谈交流,指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鼓励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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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赜瑞
摄影 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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